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護理師
張貼日期: 2025-10-08 11:55:19 點閱:16
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,依第15條規定,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,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(包含加熱菸)。所有菸草產品皆有害,不論是使用紙菸或加熱菸,都會產生相似的有毒化學物質,我國法令規定「未滿20歲不得吸菸」與加熱菸危害,共同守護下一代健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