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:修正「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6日以臺教學(三)字第1132801024A號令修正發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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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輔導主任    


張貼日期: 2024-05-06 15:36:43  點閱:281
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6日臺教學(三)字第1132801024D號函辦理。

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